案例5、被告人张菊美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非法种植罂粟,依法予以惩处
被告人张菊美,女,1963年1月5日出生,汉族。
基本案情
2022年2月28日,被告人张菊美在师宗县雄壁镇束岗村委会阿子白村自己家里农田内,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植株1389株,被公安机关查获。
审判状况
师宗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被告人张菊美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曲靖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保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块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的典型案例。罂粟是制取鸦片、海洛因等毒品的主要材料。国内法律规定,该类植物种植企业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一同确定,其他单位和个人不能种植。本案中,被告人张菊美非法种植罂粟达1389株,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菊美处以刑罚,彰显了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实行从严管控的鲜明态度。广大人民群众要严格守法,做到不种植、不食用罂粟等毒品原植物。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