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给付劳动者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如此一条司法讲解。昨日,记者就此采访岛城法律界人士得知,此项规定假如最后实行,将给劳动者带来非常大的便捷。
山东大元律师事务所的何德宝律师告诉记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公积金问题引发的纠纷能否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这个问题在法律界有非常大争议。现在我市的各级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一般都不受理这种纠纷,普通的做法是,劳动者遇见住房公积金问题须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投诉。“假如这项司法讲解最后通过,就意味着劳动者遇见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等福利的状况,可以直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无须再多跑腿。”
另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介绍,依据住房公积金条例,包含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劳动者,只须与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都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现在正向社会公开征求建议,截止日期为11月十日。中国法院网址:www.chinacourt.org。